采取四项措施切实解决流动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“四难”问题
(一)分门别类,解决流动党员“摸底难”问题。以街道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,以查清流动党员数量、清理组织关系、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目标,将流动党员分为“市内流动”、“市外州内流动”、“流出州外”、“常年外出”、“流入”等六种类型,由基层党(工)委统一建立流动党员档案,对每个流动党员从基本情况、流出地点、流出时间、流入地点、从事职业、联系方式、组织关系等七个方面进行逐一登记,做到“不重、不错、不漏”。
(二)理顺关系,解决流动党员“落户难”问题。规定凡流出时间3至6个月或外出时间较长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,全部办理《流动党员活动证》,原则上要求回原所在党支部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;凡流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,且工作地点相对固定的,将组织关系转至流入地;对3名以上正式党员集体外出、且地点相对固定的,建立临时党支部,纳入流入地党组织管理,参加当地党组织安排的先进性教育活动;对外来打工经商的党员,按行业归口管理,或挂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、所在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管理,随所在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,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不留“空白”、“盲点”。
(三)创新方法,解决流动党员“活动难”问题。在流动党员中开展一次普查登记、发放一份信函、进行一次谈心活动、寄一份思想汇报、为流动党员办一件实事的“五个一”活动。对流出党员、老弱病残孕党员、确有困难不能回来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,由党(工)委指定责任心强的党员与之结成帮扶对子,上门辅导。
(四)建章立制,解决流动党员“管理难”问题。一是申请备案制度。流动党员外出前,要向所在党支部写出书面报告,由支部报上级党(工)委备案。二是双向联系制度。对流动时间较短或季节性流动的党员,所在党支部指定专门联系人,负责及时向流动党员传达有关文件会议精神,及时了解流动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。三是情况通报制度。党支部定期召开联系人会议,及时掌握流动党员有关情况;基层党(工)委定期召开会议,专题研究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,提出改进意见。四是“三查一报”制度。基层党(工)委每半年对所辖党组织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。主要检查是否按要求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或管理卡,及时接转组织关系;是否按时缴纳党费;是否与流入、流出地党组织保持正常联系。流动党员是否每半年向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书面报告一次思想、工作、生活情况。 |